公示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(一)招标单位: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(集团)有限公司
(二)项目名称:江山春好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
(三)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
(五)主要内容:拟采购2辆11座电动观光车,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。
(六)合同履行期限: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。
(七)付款方式: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%,余款待验收合格后满两个月内付清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1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(或“三证合一”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);
2、2018年1月1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业绩(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)
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。
4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,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:“信用中国”网(www.creditchina.gov.cn),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,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。
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。否则,相关谈判申请均将被拒绝。
三、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
综合评分法。具体细则详见文件评标办法部分。
四、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
(一)谈判文件提供时间: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28日9:00-12:00,14:30-18:00。
(二)谈判文件获取地点:线上获取。
(三)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及费用:200元/份(支付至支付宝账号仲甜甜15851169839),支付时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。标书售后一概不退。获取时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(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)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(510706165@qq.com),发送时备注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。
五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、谈判时间和地点
(一)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:2021年9月30日15:00
六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联系人:张艳
联系电话:15150757310
采购人: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(集团)有限公司
联系人:程旭波
联系电话:13851383447